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籽 GB 11763-89
Cotton seed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籽的质量指标、术语、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籽棉经加工脱绒后,供制油用的商品棉籽。
2 引用标准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 5512 粮食、油料检验粗脂肪测定法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含油量:棉籽中粗脂肪含量的百分率。
3.2 杂质: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僵瓣棉及非棉籽的物质。
3.3 色泽、气味:一批棉籽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质量指标
4.1 棉籽按含油量分等。质量指标见下表:

等级 含油量(以标准水、杂计),% 水分,% 杂质,% 色泽、气味
最低指标
1 18.0 11.0 2.0 正常
2 17.0
3 16.0
4 15.0
5 14.0


4.2 棉籽以三等为计价基础。
4.3 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 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
5.1 棉籽样品扦取、分样参照 GB 5491执行。
5.2 杂质检验按照 GB 5494执行。
5.3 水分检验按照 GB 5497执行。
5.4 含油量的检验按照 GB 5512执行。
5.5 色泽、气味鉴定按照 GB 5492执行。
6 包装、运输和储存
棉籽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等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山东、河北、湖北、河南省粮食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一生、徐奂文、杨宝贵、张鸣、吉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