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餐用油橄榄 ZB B66004-90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用油橄榄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产品适用于以油橄榄餐用品种果实为原料,经特定工艺加工制做的糖水青橄榄、盐水青橄榄、
橄榄、盐水发酵黑橄榄、油橄榄果酱以及油橄榄蜜饯制品。
2引用标准
GB317白砂糖
GB1902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
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检验
GB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546l食用盐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ZB Y22008500毫升罐头瓶
QB220罐头食品检验方法(感观、理化部分)
QB221罐头基础标准
QB222罐头产品包装、标志、验收规则及运输与保管
3术语
3.1 餐用油橄榄(table 01ives)
指专门用油橄榄餐用品种的果实为原料,经特定加工工艺制做的可食性油橄榄果品。
3.1.1 糖水青橄榄( treated8reen 01ives in syrup)
在油橄榄果实为黄绿色时采摘,经特定工艺处理后去掉果肉苦涩味,加糖水制做的甜味餐用油橄
榄。
3.1.2 盐水青橄榄( treated green 01ivesin brins)
在油橄榄果实为黄绿色时采摘,经特定工艺处理后去掉果肉苦涩味,加盐水制做的咸味餐用油橄
榄。
3.1.3 盐水发酵青橄榄(pickled green 0lives)
在油橄榄果实为黄绿色时采摘,进行特定工艺处理后去掉果肉苦涩味,加盐水经乳酸发酵过程制
做的咸味餐用油橄榄。
3.1.4 盐水发酵黑橄榄(pickled black 0liVes)
在油橄榄果实为紫黑色、黑色时采摘,进行特定工艺处理后去掉果肉苦涩味,加盐水经乳酸发酵过程制做的咸味餐用油橄榄。
3.1.5 油橄榄果酱(olive jam)
可用油橄榄黄绿色、紫红色、紫黑色、黑色果等为原料,经特定工艺处理除去果肉苦涩味后,去掉果核,并用机械方式捣碎果肉,再经另一特定工艺加工制成。
3.1.6 油橄榄蜜饯(candied olives)
可用油橄榄黄绿色、紫红色、紫黑色、黑色果为原料,经特定工艺处理除去果肉苦涩味,保留或去掉果核,再经另一特定的糖渗透工艺加工制做的各色甜味果制品。
4产品分类
4.1 餐用油橄榄罐头
4.1.1 按加工类别分类:糖水青橄榄、盐水青橄榄、盐水发酵青橄榄、盐水发酵黑橄榄。
4.1.2 按内包装分类:依据QB221、 ZB Y22008规定,分成5133型、7110型、968型、8113型、
9l16型、500mL型,以及符合GB4789.26中"3.2"规定的各种规格的罐头瓶型。
4.1.3 按内装物形状分类:
a.不去核整果形保持油橄榄果自然外形完好,包括外果皮、果肉、果核。I)去梗, II)不去梗,果梗≤3mm。
b.去核整果形从油橄榄果纵径两瑞旋开圆孔,取出果核,保持外果皮、果肉完好及果实基本自然形状。
c.去核半果形从油橄榄果纵径两端旋开圆孔,取出果核并延纵径方向将果等分,保持外果皮、果肉完好。
d.去核l/4果形从油橄榄果纵径两端旋开圆孔,取出果核并分别延纵径、横径方向将果等分,保持外果皮、果肉完好。
e.去核不等形油橄榄果去核后将其切成不等形厚薄均匀的片状,保持外果皮、果肉完好。
4.2 散装餐用油橄榄
4.2.1 按加工类别分类:糖水青橄榄、盐水青橄榄、盐水发酵青橄榄、盐水发酵黑橄榄。
4.2.2 按果品形状分类:与4.1.3条内容相同。
4.3 油橄榄果酱
4.3.1 油橄榄果酱罐头
按内包装分类:依据QB221、 ZB Y22008规定,分成9116型、962型、860型、668型、
500mL型,以及符合B4789.26中"3.2"规定的各种规格的罐头瓶型。
4.4 油橄榄蜜饯
4.4.1 散装油橄榄蜜饯:去核、不去核。
4.4.2 塑料袋真空包装油橄榄蜜饯:去核、不去核包装为50g、100g、250g、500g等。
5 标志
5.1 罐头产品
5.1.1优级品、一级品标志,按QB 222中规定执行。包装外箱上应标有"优级品"、"一级品"标志。
5.1.2合格品标志,按GB 7718中规定执行。
5.1.3散装产品。
应根据产品质量等级分别在包装容器外面注明"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
5.2包装、运输、贮存
5.2.1罐头产品的包装、运输、贮存按QB 222中有关规定执行。
5.2.2散装产品的包装箱内要衬好洁净的防潮纸及硫酸纸或塑料薄膜。其他包装、运输、贮藏等均按QB
222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院林研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益民、张植中、杨卫明。